数据显示,银行保险主要业务保持稳步增长。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97.3万亿元,同比增长11%。保险公司总资产28.4万亿元,同比增长10.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
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初步统计,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259亿元。不良贷款率1.68%,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82%,保持较低水平。
风险抵御能力整体充足。一季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6679亿元,同比增长1.3%。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86%。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较年初增加2572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05.2%,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目前,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6%,保持在合理区间。
从服务实体经济来看,呈现投放力度加大、服务方式优化、融资成本降低的特点。比如,一季度,制造业贷款新增2.2万亿元,同比多增3819亿元。民营企业贷款新增3.7万亿元,同比多增1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2.3万亿元,同比多增8088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3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06个百分点。
上市保险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两个新准则。“两个新准则作用是正面的、利好的,实施两个新准则一定会为保险业发展注入,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将再上新台阶。”上述负责人说。
从实施范围看,主要是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和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实施,共有10家,分别为人保集团、太平保险集团、中再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人保财险、国寿股份、新华人寿、众安在线财险。非上市保险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4月26日晚间起,这10家上市险企将密集发布一季报,届时新准则的影响将有所体现。
对此,上述负责人透露,从2023年一季度情况看,实施两个新准则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基本保持稳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化不大;从利润表看,实施两个新准则对保险公司营业收入影响相对较大,利润总体实现正增长。对营业收入影响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原准则下保费收款一次性全额确认为收入,新准则下保费收款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收入。
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个人制度方面,银保监会介绍,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相关商业银行均已推出个人养老金储蓄产品,已有18只理财产品、25款人身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方面,截至一季度末,累计保费规模50.8亿元,投保件数42.9万件,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超过6万件。
银保监会表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养老理财产品共发行51只,累计发行规模1004.9亿元,投资者人数合计46.7万。针对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试点,目前试点公司均已推出商业养老金产品和服务,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同时,试点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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