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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7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设置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产品名称中含有“养老”字样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养老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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