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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邹新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需用好用足政策性金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2 16:48: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政策性金融是国家目前应对‘三重压力’带来的经济运行挑战、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12月27日,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邹新月在2022南都金融行业高峰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广东在政策性金融运用中有诸多先行先试经验,有条件对政策性金融使用的有效性进行探讨并推广先进模式和经验,助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邹新月表示,金融是稳增长的动能。由于政策性金融具有政策性、金融性、优惠性的本质特征,在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党与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无疑是最重要的金融手段之一,在促推经高质量发展上有不可比拟的效用。

  值得注意的是,邹新月提及,政策性金融每个国家都有,但我国用政策性金融应对经济下行可能比其他国家更具有制度优势。

  邹新月指出,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制并非完全同市场机制相反的行政机制,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双重性,是两者巧妙结合而不是简单加总。

  我国政策性金融能够与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邮寄结合,完善筹融资机制,加大对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资本性货物出口的贷款支持。

  同时,政策性金融推出的力度加大,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今年政策性金融工具已经投放7399亿元。

  邹新月指出,目前,广东省政策性金融主要投向于公路、铁路、水利、大型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包括狮子洋通道、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深江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与此同时,广东不断完善落地形式,通过投贷联动等多种创新方式支持政策性金融配套资源。比如8月末首批政策性金融签约项目资本金投放完成的基础伤,阳春至德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在9月初随机获得工行3亿元前期贷款,成为广东省首笔政策性金融的配套融资。

  同时,邹新月还指出,政策性金融可以调整信贷结构,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我国在政策性金融合理调整信贷结构的过程中,避免信贷塌方和系统性的债务危机,特别是制造业、普惠、基建、绿色贷款政策性金融发挥了关键的作用,避免了房地产债务问题外溢导致经济塌方的潜在危机,同时也支持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邹新月指出,2017年以来,我国政策性金融对信贷结构进行了有力调整,一定程度上化解和防范了房地产的风险。2017年新增贷款中有45%是房地产相关的开发贷和按揭贷款,到2022年二季度已经降到10%。究其原因在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基建、新制造、绿色、普惠贷款大幅扩张,过去两年这几项贷款占新增贷款比例已经上升至62.6%。

  “政策性金融作为应对近期经济波动的重要手段,国常会特别强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不搞地方切块,成熟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支持越大。”邹新月表示,这意味着前期申报越充分,后期得到的资金支持力度就越大。

  “不会用”是制约政策性金融效能的首要因素。政策性金融在项目要求、融资方式、资金运用、运作流程等方面呈现不少创新之处,这对地方政府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带来一些挑战,尤其是区县基层政府来讲,在项目储备和信息对接等方面都存在着“不会用”的堵点。例如项目储备类型单一,难以及时匹配政策性金融需求;信息对接机制不畅,对政策性金融特征和要求不够了解。

  二是“不敢用”,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政策性金融对一些地区而言存在潜在使用压力,担心各方面一旦用不好会带来负面影响,在资金筹集、潜在风险方面存在着“不敢用”的堵点。例如部分地方项目资金缺口压力仍然很大,担心因为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启动,从而不敢申报相关项目;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项目主要偏重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投资低收益、回报期长的特征,使得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

  邹新月在主旨演讲中指出,针对前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会用”和“不敢用”等问题,建议完善项目储备机制、融资对接机制、要素保障机制,打通项目关、融资关、成效关,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努力完成今年及明年经济增长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在项目储备机制上,建议尽快指导各地抓紧筛选推荐备选项目,着力支持前期工作成熟、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重点围绕三大支持领域发掘有效项目,例如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上,建议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建立包括地方政府、项目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社会资本等在内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同步推进“投贷联动”机制,江政策性金融充实醒目资本金的同时,支持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组建银团,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同步签约项目贷款,商业加大醒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实现“签约即放款、即动工”;通过产业基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的合作模式,制定清晰可行的让渡部分收益给社会资本的利益分配机制,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而在完善要素保障机制上,建议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协调机制,加强项目条件分析,着力破解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要素保障、手续办理等问题,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用地、用能、环评等条件支撑;探讨建立政策性金融的偿还机制,可设立专门针对政策性金融的偿还准备金;在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公开上市、ABS等常规性退出机制基础上,借鉴“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手段思路,积极探索更多的政策性金融退出方式。

  邹新月还提及,广东在政策性金融运用中有诸多先行先试经验,有条件对政策性金融使用的有效性进行探讨并推广先进模式和经验,助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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