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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分类_管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8 12:02: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外界号称同业新规。本文结合《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363号),对金融机构分类相关知识进行普及,以便于进一步研究与同业相关的1104报表和同业新规。

  人民银行将我国金融机构分为“ABCDEFGZ”8个大类,相关分类的概念和子类如下:

  A货币当局: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金融运行规则,管理国家储备,从事货币发行与管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交易及向其他存款性公司提供信贷,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职能的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包括:A1中国人民银行、A2国家外汇管理局。

  B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行使实施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

  C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C1银行、C2城市信用合作社、C3农村信用合作社、C4农村资金互助社、C5财务公司。

  农村合作银行: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C2城市信用合作社:依照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内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C3农村信用合作社:经相关国家部门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C4农村资金互助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金融机构。

  C5财务公司: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

  D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D1信托公司、D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D3金融租赁公司、D4汽车金融公司、D5贷款公司、D6货币经纪公司

  D1信托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D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公司及其他企业(集团)不良资产,兼营金融租赁、投资银行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D3金融租赁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

  D4汽车金融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D5贷款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

  D6货币经纪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金融机构。

  E证券业金融机构。包括E1证券公司、E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E3期货公司、E4投资咨询公司

  F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F1财产保险公司、F2人身保险公司、F3再保险公司、F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F5保险经纪公司、F6保险代理公司、F7保险公估公司、F8企业年金

  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银监会尚未制定明确的分类方法,传统的分类方法主要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版)和监管部门职能进行统计分类,分类结构如下: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趋同存异。人民银行站在货币当局角度对全部金融机构进行了规范分类,甚至包括了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并为“银子银行”也留下了分类空间。银监会站在监管当局角度按照被监管机构的性质进行划分,结合了传统分类方法和银行的历史革延,分类较细也较为实际。

  二是人行分类在理解同业上更加容易。人民银行将银行业分为银行业存款类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加上证券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构成了整个有资金交易往来的同业金融机构,这样我们在理解同业的时候不会遗漏金融机构,也不会把非银监会批复的小额贷款公司(政府金融办批复)当作同业统计。

  三是银监分类在确定债权时更为方便。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分类更多的是从机构的性质进行考虑,比如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债权权重不一而同,如果交易对手是商业银行风险权重可按20%或25%加权,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权重甚至为0,而同为银行的农村合作银行风险权重则无优惠。

  B类: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光大、华夏、民生、招商、广发、兴业、平安、浦发、浙商、渤海、恒丰传统12家)

  注:银行机构家数均按法人口径统计,数据截至日前2014年11月24日,未包含法人性质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统计人员可登陆查询金融许可证公开信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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