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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洋:从期货市场三个特点看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7 13:37: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22年会于12月23日~25日在京举行。本次年会以为主题,广泛邀请政府与监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业界领袖展开高水平的思想交流,分享真知灼见,展望前沿趋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做好开局之年经济金融相关工作建言献策。12月24日上午,

  姜洋对我国期货市场建设进行分析后认为,期货市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交易所治理结构;二是“先收钱后交易”的期货保证金制度;三是“穿透式”监管。姜洋表示,以上三个主要制度特点既遵循了期货市场的普遍性规律,也体现了中国特色,运行20多年来,效果良好,推动了我国期货市场的跨越式发展,用3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160多年的发展路程。姜洋指出,我国期货市场将继续尊重市场规律,发挥自己特色,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注入更多更具体的内容,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新贡献。

  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探索走自己的发展之路,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品种体系不断完善,功能不断深化,法规不断健全,监管能力和风控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满足了产业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在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三农”和金融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结合今天论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这个主题,我从期货市场的角度,谈谈这个市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形成的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可以从微观层面,验证二十大报告中这个论断的正确性。

  按照经济学教科书和国际惯例,交易所是组织期货交易的平台,是市场的中枢,是交易合约的开发者、交易场所的提供者、交易结算的组织者、市场风险的控制者和市场秩序的管理者。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一套组织治理结构。在具体的组织形式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标准。西方有西方的做法,中国也有中国的特点。西方的特点是:交易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由私人会员自发组成的交易平台。其治理结构是私有制下的会员制组织,上世纪90年代后,西方期货交易所纷纷改制为以私人资本为主的股份制企业,不少成为了上市公司,资本股东为大。

  我国的特点是:交易所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条件下,在国家推动和引导下建立的,它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会员制交易所。虽然后来成立了几家公司制交易所,比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但股东都是几家国有交易所和国有企业。由此,我国期货交易所治理结构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可从如下五方面来看。

  1、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是中国领导下的交易平台。交易所党委居于领导地位,交易所在会员大会或股东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经理层的三层治理结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兼任理事长或董事长,并受政府监管机构党委领导;

  2、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交易所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人、行政高管由党委提名或任免,交易所中层干部由交易所党委任免;

  3、交易所大事由党委决定,具体执行通过行政班子,如产品开发计划,交易结算交割规则等一般是党委会通过后再提交理事会或董事会开会讨论决定,行政班子执行;

  以上五点,体现了期货交易所治理结构上的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

  期货市场的信心是建立在期货交易结算中央对手方制度基础上的。在这种制度中交易所是“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交易所作为信用中介,能够保障双方在交易完成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而维护了市场的顺利运行。因此,中央对手方制度是期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它由一系列子制度构成,其中保证金制度是最核心的内容。我国在保证金上采取了“先收钱后交易” 的制度。法规规定,客户开仓交易前,需先将足额保证金存放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上,经过期货公司验资后方能允许客户开仓。当市场发生不利变动导致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客户必须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或者平仓,否则将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此外,为控制全市场杠杆率,确保结算安全,我国不允许期货公司为客户透支。

  西方期货市场采取的是“先交易后收钱”的保证金制度。也就是交易者在账户上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可以交易,在交易完成后,结算之前交钱都可以。我国期货市场建设初期,也尝试过西方“先交易后收钱”的模式,但市场频繁出现交易者不守信用,“爆仓”后“弃仓跑路”,将“穿仓”后的风险扔给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造成了许多风险事件。1995年发生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期货市场这种大大小小的风险事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延缓了市场建设和发展步伐。为防范结算风险,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中国期货市场放弃了早期照搬西方“先交易后收钱”的模式,实行了“先交钱后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保证金制度适合中国国情,保证了期货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看,一个是从保护客户资产的保证金安全的维度;一个是从监测监控市场交易行为的维度。在这两个维度上,监管机构都能够“穿透”中介机构直接看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和交易结算账户,实时监控客户资金和交易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苗头,监管机构将及时跟进调查处理。因此,我国期货市场实行“账户实名制”、“一户一码制”、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等。以确保监管机构能够直接看到客户保证金和市场交易行为,而实行“综合账户”的西方期货市场监管机构不能。

  为保障这项制度的落实,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成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确保这两个维度功能的完成。

  从监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的维度看,该中心每日在期货交易完成后,通过信息技术系统的快速处理机制,比对交易所、期货公司、保证金存管银行三方数据,能够及时发现保证金缺口,从而迅速采取监管手段,这个制度实施以来对中介机构挪用保证金行为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过去屡禁不止的保证金挪用问题。

  西方期货市场客户保证金的情况是掌握在中介机构手上,监管机构不能直接掌握,完全依靠中介机构报告,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不会报告,挪用了保证金,监管机构也不知道。客户资金的安全性存在巨大漏洞。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许多中介机构的“庞氏骗局”以及挪用客户资金的问题暴露后,美国期货监管机构也考察过我国的期货市场监测监控中心,他们认为这种方式虽好,但不符合美国国情。他们说:“华尔街力量太强大,银行掌握的期货客户数据是拒绝上报期货监管机构的,除非该银行出现了问题。”

  从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行为监控的维度看,2008年开始,证监会逐步开始利用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监控。我国期货市场开户采用“一户一码”的实名制,禁止混码交易。在中介机构开户的交易者真实身份、交易头寸和结算资金,监管机构通过期货市场监控系统能够实时掌握,对客户交易行为能够“看穿到底”,通过监测监控的大数据分析,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发现风险萌芽,及时发现违规线索,及时准确定位违规账户和关联账户,为及时采取措施、打击市场操纵、防范结算风险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持,提高了违规查处效率,强化了监管威慑,成为我国“新兴加转轨”国情下对市场监管的有效支撑。

  西方期货市场的交易账户是综合账户,由期货中介机构掌握,监管机构不能实时了解交易者的具体身份、交易头寸和结算资金,这与我国明显不同。

  以上三个主要制度特点和其他一些内容,既遵循了期货市场的普遍性规律,也体现了中国特色,运行20多年来,效果良好,推动了我国期货市场的跨越式发展,用3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160多年的发展路程。这些特色,已经写入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法律进行了固化。

  展望未来,我国期货市场将继续尊重市场规律,发挥自己特色,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注入更多更具体的内容,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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