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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培训讲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9 6:46: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培训一、期货合约的介绍期货合约定义1. 期货合约是由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点、以特定价格买卖特定商品的合约2.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为合约标的物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二、股指期货的交易特性股票和期货的双重属性股指期货股票期货到期交割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保证金交易(杠杆效应)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值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双向操作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三、期货合约类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金融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外汇期货股指期货与证券产品的交易特征比较ETF股指期货 股票 权证交易制度 保证金交易 全额交 权利金易全额交易交易方向 双向单向单向单向T+0T+1T+0T+1交易方式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 不结算 不结算结算不结算交易期限 到期交割 可长期 到期行权 可长期持持有有交易动机 投机、套 投机保、套利投机投机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的交易特征比较沪深300股指期货国内商品期货股票价格指数大宗商品产品对象报价单位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 期货合约全天按成交量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的加权平均价±12%±4%~5%涨跌停板到期日最后两小时的现 根据相关交易所的交易货指数的算术平均价 规则到期后依规则实行现金 实物交割,一方给付货价差交割 款,另一方交付货物到期结算价交割个人账户可以参与交割 只有法人账户才能参与交割交割限制保证金收取在①临近节假日或者② 在①临近节假日②总持出现单边市时调高保证 仓达到一定规模或者③临近交割月时调高保证金比例金比例四、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指数合约标的每点300元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指数点0.2点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价值的12%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同最后交易日现金交割交割方式IF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第十五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的月份。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比如在2006年12月1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将有0612、0701、0703和0706四个月份的合约。“06”表示2006年,“12”表示12月份,“0612”表示2006年12月份到期交割结算的合约。0612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0701就成为最近月份合约,同时0702合约挂牌。0701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0702、0703就成为最近两个月份合约,同时0709合约挂牌。采用近月合约与季月合约相结合的方式,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共有四个合约同时交易,具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的效果五、交易细则简介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入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成交股指期货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在交易日9:10-9:15进行,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指令自动参与连续竞价交易。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的依据。限价指令连续竞价交易时,交易所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当 bp ≥ sp ≥ cp,则:最新成交价= spbp ≥ cp ≥ sp, 最新成交价= cpcp ≥ bp ≥ sp, 最新成交价= bp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的,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前一成交价,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第一笔成交价。交易编码交易编码是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如客户编码为5,则会员号为0001,客户号。客户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的,其交易编码中客户号应当相同。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会员和客户,可以根据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别申请客户号。六、几个基本术语开仓也叫建仓,是指投资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如果投资者将这份股指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他就必须通过现金交割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平仓,是指期货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仓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了结股指期货交易的行为。股指期货投资者在开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做未平仓合约,也叫持仓。开仓之后股指期货投资者有两种方式了结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择机平仓,或者持有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现金交割。最高买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最高价格。最低卖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最低价格。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所有成交合约的单边数量。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单边数量。斩仓:在交易中,所持头寸与价格走势相反,为防止亏损过多而采取的平仓措施。头寸:是一种市场约定,即未进行对冲处理的买或卖期货合约数量。对买进者,称处于多头头寸;对卖出者,称处于空头头寸。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总持仓量、净持仓量:空头10张合约,多头15张合约,总持仓25张合约,净持仓多头5张合约。多开:是多头开仓的简称,指持仓量增加,但持仓量的增加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买盘。例如:假设以三个人作为交易对手,其中甲先挂出卖出平仓1手,乙随后挂出卖出开仓10手,丙见卖单处有人挂单11手,即以现价挂出买入开仓5手成交,盘面显示会为:多开,现手成交量为10手,仓差为+8手(因甲先挂出有1手平仓单)。(仓差即持仓差,等于当日持仓与昨日持仓的差。)空开:是空头开仓的简称,指持仓量增加,但持仓量的增加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卖盘;例如:将上例中的卖出、买入反过来即可。双开:指某笔成交中,开仓量等于现量,平仓量为零,持仓量增加,差值等于现量,表明多空双方均增仓双平:指某笔成交中,开仓量等于零,平仓量为现量,持仓量减少,差值等于现量,表明多空双方均减仓。多换、空换:是多头换手、空头换手的简称,若在某笔成交中,开仓量和平仓量均等于现成交量的一半,持仓量不变,则表明多头仓位和空头仓位都未发生变化,只是部分仓位在多头之间或空头之间发生了转移,结合内外盘的状态,我们定义外盘时该笔成交的状态为多换手,内盘时为空换手。换手交易有“多头换手”和“空头换手”之分,当原来持有多头的投资者卖出平仓,但新的多头又开仓买进时称为“多头换手”;而“空头换手”是指原来持有空头的投资者在买进平仓,但新的空头在开仓卖出。多平、空平:是多头平仓、空头平仓的简称,多头平仓指持仓量减少,但持仓量的增加绝对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卖盘;空头平仓指持仓量减少,但持仓量的增加绝对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买盘。 例如:假设以三个人作为交易对手,其中甲有多头持仓5手,乙有空头持仓5手,丙没有持仓;若甲想平仓了结部分持仓,则挂出卖出平仓3手,丙认为大盘会跌,则挂出卖出开仓2手,在此时乙也想平仓了结,则以现价(卖出价)挂出买入平仓5手成交,盘面会显示:空平(空头平仓),现手成交量10手,仓差为-6。如果是多头平仓则是把乙作为主动挂出平仓单,甲随后再平仓即可。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股指期货开户流程

  GB T 32610-2016_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_高清版_可检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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