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金融资讯 | 财经资讯 | 金融新闻 | 财经新闻 | 金融信息 | 财经信息 | 文章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金融财经网 >> 金融信息 >> 正文

  没有公告

  2019期货考试《期货基础知识》教材考点:投资者           ★★★ 【字体:  
2019期货考试《期货基础知识》教材考点:投资者
作者:佚名    金融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30    

  根据《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个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前,需先由期货公司会员对投资者的基础知识、财务状况、期货投资经历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条件如下: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满足资金、交易经历、风险承受能力、诚信状况等条件。具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货公司的上一交易日日终的证券市值与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经历;(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7)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或产品时,其可以选择的自然人客户也要符合条件,即可投资资产高于100万元的高净值自然人客户。

  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特殊单位客户和一般单位客户。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客户;一般单位客户系指特殊单位客户以外的机构投资者。一般单位客户在金融市场开立交易编码前,也需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由期货公司会员进行综合评估。特殊单位客户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不用进行综合评估就可为其交易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在我国股票期权市场上,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

  一是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是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三是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普通机构投资者系指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机构客户。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需要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机构投资者是否与期货品种的现货产业有关联,机构投资者可分为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

  对冲基金是私募基金,可以通过做多、做空以及杠杆交易(融资交易)等投资于公开市场上的各种证券、货币和衍生工具等任何资产品种。对冲基金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经常运用对冲的方法去抵消市场风险,锁定套利机会。

  商品投资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 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2)商品交易顾问(CTA)。CTA是可以向他人提供买卖期货、期权合约指导或建议,或以客户名义进行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商品投资基金中,CTA受聘于CPO。

  (3)交易经理(TM)。交易经理受聘于CPO,主要负责帮助CPO挑选CTA,监视CTA的交易活动,控制风险,以及在CTA之间分配基金。

  (4)期货佣金商(FCM)。FCM和我国期货公司类似,是美国主要的期货中介机构。

  (5)托管人(Custodian)。托管人一般是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大型投资公司等独立的金融机构。

  第一,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得多,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因而其业绩表现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相关度更低;

  第二,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在我国境内,期货市场建立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

金融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金融信息:

  • 下一个金融信息: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金融信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金融财经网提示: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的网站客服解决!
    金融财经网 | 金融资讯 | 财经资讯 | 金融新闻 | 财经新闻 | 金融信息 | 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