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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理财经理向老人推荐理财产品血本无归 该行要承担责任吗?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27 1:42: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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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与多位老人之间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再开庭,这也让良卓资产爆雷5年后重回大众视野。 事件的起因是,几年前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的前理财经理陆某,以本行“理财产品”的名义向多为老人推荐了良卓资产的私募基金产品。 该基金管理人为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老人多为退休老人,有一定存款但都限于养老。 而根据资管新规对合格投资者要求,“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来看,这些高龄老人怎么都不算是投资对象。 但在陆某的极力推荐,以及本着出于对上海银行的信任下,老人们还是误将私募基金当作上海银行的理财产品购买。据投资人统计,有27名储户在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购买了良卓资产旗下的私募基金,总计金额超3700万元。 后来,良卓资产将投资人的这部分钱投向对外股权投资等更高风险的地方,造成在投资领域出现多项投资失误的情况。巨额亏损下,无法兑付投资者的收益,这些老人也血本无归。 再后来,受害老人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送上被告席。 陆某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指受害者)可能年纪大了,搞不清监管和托管“。同时还表示“良卓资产的某位领导是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的前领导,交待我利用客户资源做业绩,介绍客户到良卓资产购买理财能拿到一笔介绍费。” 这个事情陆某什么责任,其实一般人都能看出来,关键是上海银行是否具有连带责任,这还要看法院的判决。运营商财经网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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