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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银行、保险具体怎么做?银保监会要求来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15 6:50: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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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的任务目标,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 《通知》要求,监管要持续加强考核引领,明确了涉农信贷、县域金融服务、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脱贫地区金融供给、粮食重点领域信贷等考核监测目标。 《通知》要求,业保险业要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金融供给,积极服务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探索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有效模式,强化对种业、农业科技和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综合平衡融资模式,持续改善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 在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指出,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机构服务体系。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而言,要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支持农业产业链各经营主体,重点拓展“首贷户”,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同时,《通知》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专注贷款主业、专注服务当地、专注支农支小。 对于农村金融普遍遇到的增信难题,《通知》指出,银行机构要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探索丰富增信方式,可将农业保险保单作为增信参考。不过,《通知》也特别提醒,要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理。例如,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重点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置换房贷、购买理财等;防止并纠正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行为。 从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的质效来看,《通知》要求,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高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粮食主产省产粮大县的业务覆盖面,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将其逐步拓展至非粮食主产省的所有产粮大县。探索开展大豆、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同时,提升农民人身险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面向城乡低收入人群、农业转移人口、脱贫群众等,研发投保门槛低、责任适度、价格实惠、条款易懂的意外险、定期寿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认真落实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脱贫群众的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防止返贫保险。 《通知》强调,要严禁违规提高农业保险费率、降低保额或设置不合理赔付条件等。依法合规简化农民人身险承保理赔手续,规范农民人身险代理、代办行为。 此外,监管的考核引领也将得到持续加强。《通知》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银行机构要将新增县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努力提升县域存贷比水平;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3年覆盖规划,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23年底实现“能建尽建”,提高授信覆盖面。 一是力争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力争各脱贫县优势特色保险产品数量稳中有增,国家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国贷款增速。 二是各政策性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和主要农业保险公司,要努力实现脱贫地区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大型银行要努力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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