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认购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200万元认购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1.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投资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不含前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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