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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19 8:48: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人员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江先生、顾萃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行为。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68、2023-097)。

  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漏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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