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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中高风险私募基金产品未按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隆鑫通用及相关责任人遭通报批评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8 7:32:5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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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10月24日向隆鑫通用及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时任财务总监王建超、时任副总经理汪澜、时任常务副总经理龚晖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购买中高风险的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相关投资款项能否按期赎回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其风险敞口,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根据公司公告,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回撤风险,存在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的可能性,甚至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市场影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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