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相关材料被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27 22:45: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23-09-22 13:40:0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熙资管)因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相关材料,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据公告,对和熙资管未妥善保存“和熙混合型1号基金”“和熙19号成长型基金”“和熙成长型9号私募基金”“和熙21号成长型基金”和“和熙成长型2号基金”等5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交易相关材料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和熙资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违规行为。对此,监管局决定对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对康某(和熙资管时任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