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 隆鑫通用7亿买私募事件迎来最新进展,上交所网站24日发布《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
据《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2023年6月17日,隆鑫通用披露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于6月14日代表公司签订了《华睿千和聚财精选一百六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为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千和),注册资本1000万元,员工规模为10人,累计管理资金产品规模为16亿元。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隆鑫通用以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购买华睿千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4,单笔基金份额锁定期限为365天。合同于6月15日正式生效,经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审批,公司于当日全额支付基金合同项下人民币7亿元申购款。
隆鑫通用于6月17日披露公告后,多家媒体发布报道,对董事长在自身债务缠身的情况下批准公司用7亿元购买私募产品之事提出质疑。
根据隆鑫通用于6月20日、6月28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和问询函回复公告,本次基金产品认购款项7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6%。由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止损线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3.27%,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公告显示,该产品风险较高,加之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回撤风险,存在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的可能性,甚至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后,公司于6月19日全额收回7亿元认购款,并于次日与华睿千和签署了终止基金合同的相关协议。
根据隆鑫通用公告,上述购买基金行为,系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在未取得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名义购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全额支付基金认购款。公告还显示,付款审批流程系经财务总监、相关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人进行审核,最终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批准。
《通报批评决定》指出,隆鑫通用以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购买中高风险的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相关投资款项能否按期赎回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其风险敞口,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根据公司公告,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回撤风险,存在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的可能性,甚至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市场影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6.1.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隆鑫通用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损害公司独立性,绕过公司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合同,是本次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事项的主要决策人。时任财务总监王建超、时任副总经理汪澜、时任常务副总经理龚晖作为本次合同签订和付款流程的具体决策人、参与人,未能勤勉尽责,未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合理审慎控制公司投资风险,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上述人员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决定,对隆鑫通用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时任财务总监王建超、时任副总经理汪澜、时任常务副总经理龚晖予以通报批评。
据隆鑫通用历年年报,涂建华曾于2020年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关注;于2021年同隆鑫通用总经理高勇、财务总监王建超一起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谈话;还曾因上海丰华资金占用事件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同时因债务纠纷被多家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等。
上交所6月16日下发的问询函显示,涂建华由于巨额债务无法清偿,已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至今尚未清偿完毕。此外,涂建华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目前尚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
二级市场方面,隆鑫通用24日收涨1.86%报5.48元/股,总市值11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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